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国资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3号)文件,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预下达你单位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1000万元,专项用于你区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详见附件)。请按照“2021年农商互联项目采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的要求,做好资金使用和管理。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组织好项目实施,根据项目申报评审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