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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2021年服务业 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10 14: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高新区财政金融国资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123号)文件,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现预下达你单位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1000万元,专项用于你区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项目(详见附件)。按照“2021年农商互联项目采用事后绩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的要求做好资金使用和管理。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支出经济科目列: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 号)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组织好项目实施,根据项目申报评审时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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