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75号)精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70万元,项目资金按照《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19]128号)文件实施,现公告如下。
附件:2020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分配及绩效公告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