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调整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计列标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改委、省国税局《关于规范四川省农网维护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269号)精神,将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除农村居民电量外的农村其它用电量的农村电网维护费计列标准,由每千瓦时0.2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1848元。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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