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编制审核2026年部门预算;
2. 组织梳理全市盘活工作的支持政策和负面清单;
3. 编制2025年国资预算决算、2026年国资预算草案;
4. 推动实施《推进行政事业性闲置低效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方案》;
5. 提前谋划全市公务员和事业人员2026年度考核奖预发工作;
6. 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2026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7. 会同自规部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涪江流域(四川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申报工作;
8. 推动《遂宁市推进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出台;
9. 准备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相关资料;
10. 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事务;
11. 做好2025年社保基金决算各项工作;
12. 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全市2025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情况和2025年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情况;
13. 完成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建设,并正式投入试运行;
14. 推进“自评加委托”尽快落地,开展协作机构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15. 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编报财政总决算报表及部门决算报表;
16. 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对财政基础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17. 筹备全市金融工作专题会;
18. 持续推动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19.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集资融资领域信访维稳工作;
20. 继续推进新融担公司股权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