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民政部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民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5〕3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民政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5〕60号),现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一是用于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项目,支持各地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工作。二是用于服务补贴类项目。
二、请按照《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政府性基金收入列第1100208项“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请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使用资金,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资金分配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