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设档案协会:
你协会《关于申请核定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原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分服务价格管理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1〕8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城建档案整理、培训等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组卷、整理费:最高标准为80元/卷。
二、培训费: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费按4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课时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资料费按成本价据实收取。
三、复印复制、扫描录入、声像等技术咨询服务费按成本收取。
四、城建档案组卷、整理费和培训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交纳。
五、接此批复后,你协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六、本批复自2015年12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