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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12-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城乡建设档案协会:

  你协会《关于申请核定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正式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城建档案馆技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97号)、原四川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部分服务价格管理问题的通知》(川价费〔2001〕81号)精神,经研究,现将城建档案整理、培训等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组卷、整理费:最高标准为80元/卷。

  二、培训费: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费按4元/人.课时收取,培训课时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资料费按成本价据实收取。

  三、复印复制、扫描录入、声像等技术咨询服务费按成本收取。

  四、城建档案组卷、整理费和培训费,按照自愿有偿原则,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委托单位和个人交纳。

  五、接此批复后,你协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按规定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六、本批复自2015年12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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