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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3-07 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第一部分  2024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单位预算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2024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遂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职能简介

遂宁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以下简称PPP中心)主要承担市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督导县(市、区)和园区做好PPP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研究、落实中省相关政策。

2.搜集汇总全市PPP项目信息,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并对外发布信息,推介项目。

3.负责市本级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负责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动态调整和维护财承监测系统,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做好实施方案、项目合同等文本审核,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入库转段。

4.负责市本级单位、县(市、区)、园区PPP业务指导,组织积极申报中省奖补资金和政策支持。

5.承担全市PPP工作宣传培训,加强与财政厅和其他地市州的工作交流。

6.会同行业主管单位PPP项目识别、准备、采购阶段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绩效监控,指导市本级项目实施机构、下级财政单位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必要情况下根据需要对市本级行政区域内PPP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

7.根据中省最新PPP政策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做好存量项目和在建项目后续处理相关工作事宜,确保所有实施PPP项目依法合规。

(二)市PPP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规范项目实施。1.重点推进项目落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1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投资规模约212亿元。其中,执行阶段20个,投资规模约199亿元;采购阶段1个,投资规模约12.68亿元。协助项目实施机构严格按照中省相关规定,搞好项目融资和项目建设运营相关工作。2.积极争取中省支持。持续跟进污水和垃圾项目调整变更进度情况,督促市住建局将调整变更的前后变化情况摸排清楚,严格按照《采购法》和《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梳理。组织各县(市、区)和园区做好综合补助资金申报,争取更多省级资金支持。

二是督促履约践诺。1.履约付费压力大。船山区2023年以前欠付约6亿元,2023年当年应付5亿元,共计应付11亿元;河东新区2023年应付约7亿元,各地区财政支出压力面临着空前的压力。严格中省相关规定,督促各地依法合规将项目支出责任纳入年度预算,并严格按效付费。2.项目调整变化大。经开区产业新城项目、全市污水打包项目和射洪市人居环境项目均涉及建设内容、投资金额调整变更大的情况,未及时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待省厅和省发改委召开会议明确了以后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依法依规建设。

三是严格按效付费。1.提早谋划,做好资金拼盘。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加强与项目实施机构的沟通对接,配合项目实施机构依法合规将规范的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约,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另一方面各级财政部门要提早谋划,统筹各类资金,做好资金拼盘,拓展筹融资渠道,资金优先保障PPP项目等刚性支出,防范债务和支出责任违约风险。2.强化考核,确保按效付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实施机构按中省规定,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和PPP项目合同,做好完工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按效付费。同时,要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扣费不是目的,规范项目实施才是最终目标3.加强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根据中省最新PPP政策要求,做好存量项目和在建项目的规范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稳步推进。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PPP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收支总预算50.1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9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资增薪

(一)收入预算情况

PPP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50.1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0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PPP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5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10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0.1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99元,主要因为增资增薪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PPP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50.10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99万元,主要是增资增薪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0万元,占7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万元,占9.48%卫生健康支出2.08万元,占4.15%;住房保障支出4.37万元,占8.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款)财政事务(50项)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38.9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等,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员工工资福利支出、机构运转等。

2. 一般公共服务(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4.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员工基本养老支出缴费。

3.一般公共服务(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02项)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员工基本医疗缴费。

4. 一般公共服务(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2款)住房改革支出(01项)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为4.3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主要绩效目标为保障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奖金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福利费、工会经费。

公用经费7.60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差旅费、水费。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持平。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0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5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

(一)会议费与2023年持平

(二)培训费与2023年持平。

(三)差旅费较2023年预算减少3.85%主要原因是目前全市PPP项目陆续进入完工并进入运营,项目推进过程中PPP政策调整、项目调整等,导致项目面临整改,前往财政厅对接协调频率逐渐降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PPP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PPP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PPP中心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PPP中心2024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市PPP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5,涉及预算50.1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42.50万元;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7.6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事务方面,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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