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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7:5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162号),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 人护理补贴、精减退职职工生活救济、绿色惠民殡葬补助支出。

    二、请按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该项指标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科目。

    三、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预〔201012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2022年预算年度按程序拨付使用。

    四、该项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强化管理使用,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1. 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分配表

    2. 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民政局

    20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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