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
为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市级补助资金55万元,由你单位用于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等疫情防控工作。
该项补助资金请将功能科目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目,经济科目请列入第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疫情防控救治财政保障政策及时全面落实到位。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