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2〕12号)要求,遂宁市财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中心工作、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
二、检查对象
市财政局将组织检查组选取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遂宁市统计局、遂宁市乡村振兴局、中国农工民主党遂宁市委员会、遂宁市强制医疗所、遂宁市农民工服务中心、遂宁市文化馆、遂宁市减灾中心9家单位开展严肃财经纪律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三、检查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将围绕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采取查调结合的方式开展。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方面的内容,其中,重点关注存量资金清缴、使用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及滥发钱物问题。
本次检查以被查单位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期间各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严肃财经纪律有关情况,如有必要,将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科 罗曼
联系电话:0825-2326335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