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重庆好逸窗饰有限公司)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15: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重庆好逸窗饰有限公司:

你司不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824日就遂宁市中心医院康复院区及直线加速器机房窗帘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901202000087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082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0825日收到你司邮寄送达的投诉书2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经审查,我局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四)(五)之规定。2020825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一)项之规定,我局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方式向你司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补正通知书载明了补正事项、补正时间等,同时还载明了: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不予受理该投诉等内容。2020827日,你司签收了《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

截至202098日,我局没有收到你司对该项目投诉事项的补正材料。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遂宁市财政局

20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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