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
(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告
根据《审计报告》(遂审财报〔2025〕11号)所提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紧盯具体整改问题,及时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按项逐条抓实抓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个别同类专项资金未整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再次全面清理专项资金,合并分散项,将投向相近、目标相似的专项资金优化整合,避免“撒胡椒面”。
2. 关于“个别专项资金未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步拟定《遂宁市市级污水处理运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待审定后按程序出台。
3. 关于“‘以拨作支’,虚列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外,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切实提高国库资金支付效率、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
4. 关于“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及时将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足额入库。
5. 关于“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相关地区财政部门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将存量资金、利息等应上缴国库的资金及时全额上缴。
6. 关于“滞留收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相关地区财政部门按照制定的分年度整改计划要求,组织资金及时上缴国库。
7. 关于“个别单位非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要求执行预算。
(三)关于“部门预算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8. 关于“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我局已对年初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再次梳理,提前做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预案,加快财政预算分解下达。同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从业行进度、调整情况、目标实现等方面开展监控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算执行进度不匹配的项目及时预警提示,对绩效目标存在无法完成的项目采取预算调整、收回财政等处置措施。
(四)关于“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9. 关于“财政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相关地区加快整改进度。
10. 关于“超进度支付债券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监督各地规范工程款拨付流程,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国债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11. 关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专项债券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用好债券审核专班,严格按项目建设进度匹配债券资金,确保资金尽快投入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2. 关于“部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相关区县财政部门加快整改进度,及时组织本级财政收入按年度计划实现。
13. 关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拨付进度、下达时间,督促各地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14. 关于“未达到资金使用进度,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地规范工程款拨付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确保国债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15. 关于“部分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应付未付设计、监理等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下一步,我局将持续督促相关地区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