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园区财政、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地方金融监管、林业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遂宁市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遂宁市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决定成立遂宁市农业保险工作小组,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组 长:蔡建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严 莉 市发展和改革委机关党委书记
彭瀚霖 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顺通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舒玉明 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 兵 遂宁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姚海东 市财政局金融科科长
何燕萍 市发展和改革委成本监审科科长
王颢茗 市农业农村局计财科副科长
罗 晶 市金融工作局地方金融监管科科长
李 海 市林业局生态保护修复科科长
李天文 遂宁银保监分局保险机构监管科科长
联络员:段 建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管理局副局长
夏春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管理九级职员
罗 松 市农业农村局专业技术十二级职员
丁 力 市金融工作局科员
姚 玲 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站长
沈婷婷 遂宁银保监分局一级科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姚海东同志兼任。
二、主要职责
(一)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 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保险的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全市农业保险工作。
2. 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强对县(市、区)、园区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推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保险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 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加强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管理,指导开展保险补贴绩效评价,加强市级相关部门、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协调。
2. 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调查监测重要农产品成本,为农产品收入保险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支撑。
3.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制定行业规划和农业政策时,促进农业保险政策与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牵头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做好农业生产防灾减损,协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
4. 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研究地方金融组织参与农业保险工作模式,推进农业保险与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金融工具联动。
5. 市林业局负责在制定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时,促进农业保险政策与林业政策有机结合。牵头提供林业生产基础数据,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做好林业生产防灾减损,协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承保理赔定损工作。牵头研究草原保险工作。
6. 遂宁银保监分局负责配合研究制定农业保险政策,加强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三、工作规则
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农业保险工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送市政府。
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认真落实工作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
请各县(市、区)、园区结合本地实际,比照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遂宁市金融工作局
遂宁市林业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