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办:
《中共遂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追加巡察专项经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现拨付你单位巡察专项工作经费81.56万元,其中:从2020年年初预算“办案经费”共同专项资金中解决50万元,从2020年市本级年初预算“总预备费”中解决31.56万元。此款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请做好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