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37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19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陈列展示。具体项目按《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3〕23号)执行。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第1100208项“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080808项“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22〕41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3 年 4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