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 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安居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37号),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补助资金19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陈列展示。具体项目按《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川退役军人发〔202323号)执行。

二、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收入列第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第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科目。

三、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请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请按照《中共遂宁市委办公室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委办〔202241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区域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3 4 1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