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教体局: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确保“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21〕206号),现提前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如数(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向支教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资金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款项。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预算为2022年提前通知预算数,待省厅核定我市2022年教师选派人数后,我们将按核定人数和补助标准重新核定该项工作全年预算数,并按照多退少补原则据实调整。
二、各地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财教〔2013〕54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441号)文件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支教教师的服务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地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地方应承担的教师选派工作补助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资金等行为。
附件:提前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分配表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