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将在2016-2020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相比于现行政策《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2013—2015年),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不再采取依托示范城市开展推广应用的模式,首次明确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行普惠制;二是财政补助对象由以往主要对示范城市内购买节能汽车的消费者进行补贴改为对全国所有购买符合要求产品的消费者进行补贴;三是对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从产品性能、售后服务、关键零部件质量、基本性能信息一致性等四方面提出新要求;四是资金补助方式为年初财政部根据四部门对申报企业审核情况,按企业本年度新能源汽车预计销售情况对企业预拨资金,年度终了进行清算。
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地方性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和中央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财政部将另行研究制定对地方政府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要求和考核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