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第141号委员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5-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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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勇胜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残疾人“双创”基金助推残疾人创业就业的建议》(第14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4家,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51730人,新增城乡残疾人稳定就业5200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3427人,新增4200人。创新实施了“爱心亭”助残就业惠民工程,帮助了540名残疾人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全市共组织120场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帮助2165名残疾人进行失业登记并纳入实名制年度培训计划,帮助1000名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关于建立残疾人“双创”基金的问题。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遂府函〔2015〕180号),针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市就业创业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明确了一揽子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对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各县(区)均在2015年按规定设立了创新创业担保基金,健全了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因此,残疾人双创担保贷款及贴息均可按此政策执行,无须再单独设立残疾人双创基金。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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