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金〔2022〕84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1年预算指标如数。该项指标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 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0803项“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科目。请你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在2023年度开始后按程序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做好绩效管理工作,并在报送2023年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资金清算材料时,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并报送市财政局。同时,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预算编制、指标安排、资金申报等工作,切实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附件:1. 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2023年预算指标分配情况表
2. 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