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八方创享印章有限公司:
你司不服被投诉人于2020年11月3日就遂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遂宁市企业开办“零费用”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901202000103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0年11月13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2020年11月13日收到。经审查,我局认为: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三)(四)(五)款之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17日要求你司进行补正,补正通知书中载明了补正事项、补正时限以及未按照补正期限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不予以受理该投诉等。2020年11月23日你司将补正后的投诉书送达我局,经审查,你司仍没有按照补正通知中要求的补正事项进行补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投诉人提起的投诉。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