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会计学会
关于开展会员重新登记和发展新会员的通知
遂宁市会计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遂宁市财政局,登记注册管理单位为遂宁市民政局,具有独立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现第四届任期届满,为顺利推进学会第五届换届改选工作,学会将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重新登记的会员为原已加入的我会会员和新申请加入的我会会员,申请登记成为我会会员后,履行会员义务,享受会员权利。
二、单位会员入会条件
与本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财会人员,并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经济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政府机关不能作为社会团体的会员单位。
三、个人会员入会条件
1. 原则上应具有会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近专业(经济、统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现从事财会业务的人员;
2. 在本市企业(单位)或部门担任财会负责人3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突出的财会工作者;
3. 从事财会理论研究、教学的专家学者;
4. 积极支持财会研究工作、热心从事财会人才培养和从事财政、会计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四、会员应履行义务和应享受权利
(一)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本会章程;
2. 执行本会决议;
3. 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4.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交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和研究成果;
5.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6. 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会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3. 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
4. 单位会员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有关资料;
5. 通过本会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要求;
6. 监督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7.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重新登记
重新登记和新申请入会的个人应自行申报,需填报《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1),单位会员需填报《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2)
五、其他
请各会员高度重视此次重新登记工作,于2026年1月25日之前将盖章的《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个人会员申请表》(附件1),《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单位会员申请表》(附件2) 报送至邮箱724490002@qq.com(包括盖章的PDF版和电子版),此次重新登记将作为享受会员权利的依据,逾期报送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联系方式:遂宁市会计学会,联系人:杨青青 0825-2311647。
附件:1. 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个人会员申请表
2. 遂宁市会计学会第五届单位会员申请表
遂宁市会计学会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