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财综〔2017〕69号
各县(区)、园区财政局,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3〕177号),结合《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17年度)》,经市政府七届十三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各购买主体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川财综〔2015〕63号)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各县(区)可参照省、市本级指导目录,制定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附件:
1. 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17年度)
2. 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遂宁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