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的各项任务,强化法治财政建设,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
一、学习贯彻中省市依法治国讲话会议精神
我局多次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系列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依法治市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快推进我局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财政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市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合法性审查。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把合法性审查工作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审查备案公示的规范性文件2个、受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6个、行政许可代理记账资格审查5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审查1件。
(二)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为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增强依法执法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我局现有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并审查合格的38人,2019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4人。
(三)推进特色创新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债务临期预警处置机制。全方位动态监管全市政府性债务、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等债务,在债务到期前进行风险预警,提前提示处理,预留处置空间,守住不发生债务违约事件底线。二是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行动。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集中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张卡发放给群众。成立“一卡通”领导小组,出台一系列保障政策,协调做好“一卡通”发放基础数据的前期导入工作。建立“一卡通”发放平台,通过各主管部门配合完成平台基础信息导入,对比申报人员信息数据,最后通过和银行合作完成资金统一发放。
(四)加强普法宣传,深化法治财政意识。一是推进干部学法常态化和制度化。将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轨道,并纳入年终个人目标考核,切实增强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贯彻落实党组会、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前学法制度,“一月一学”“一月一讲”等学习制度,定期组织法治培训、政策业务专题讲座,开展财政干部集中学法,提高财政干部素养。二是旁听行政违法案件庭审。为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的意识,我们每季度均组织干部职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行政违法案件庭审旁听,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让干部职工亲身感受依法行政在工作实践中的重要性,在工作中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财政工作。三是积极参加普法知识竞赛。4月初,我局干部职工约50余人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水污染防治法》法律知识竞赛。4至5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市委保密机要局开展的《军事设施保护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普法知识竞赛。5月初,在全市财政系统学习宣传《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努力提升依法履职、依法理财水平。四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上半年,我局开展了防灾减灾、卫生城市、消防安全知识和禁毒日等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五是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局积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宣传载体,通过局门户网站、开设依法治市专栏、悬挂标语、办公走廊、悬挂弹幕等形式进行广泛法治宣传教育。
(五)制定守法普法政策措施。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我局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有效开展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制定了《遂宁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将普法任务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并及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不断促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纵深推进。二是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为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不断把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制定《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明工作的方向。
三、下步工作打算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依法治市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2019年依法治市等各项法治工作任务。
(二)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按照我局“七五”普法规划,继续落实好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财政局门户网站依法治市建设专栏,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