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财综〔2022〕49号
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
经市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我局制定了《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度)》,现印发你们。
请各购买主体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川财规〔2021〕15号)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可参照省、市本级指导目录,结合本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制定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附件:1. 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22年度)
2. 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遂宁市财政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