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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现将全市查处的政府采购违法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情形一:年度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案例1:采购人A单位在食堂食品配送项目中,仅通过“食堂食材配送比选”专题会确定B公司为食材配送商,且连续两年食堂食材金额均超过当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存在年度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限额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行为。2025年,财政部门对A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情形二: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

案例2:在某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与代理机构C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以及项目采购文件显示,本项目代理费为2.85万元,但结果公示及收款材料中显示实际收费3万元。存在未按照载明的标准收取代理费的行为。2025年,财政部门责令C公司整改,退还多收取代理费用。

情形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案例3:在某政府采购项目中,供应商D公司投标响应文件中公司员工E的学历证书专业信息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信息不一致。财政部门函询相关学校后证实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供应商D公司未落实审慎审查义务,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2025 年,财政部门对D公司作出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遂宁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