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监督管理,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规定,经遂宁市财政局认真调查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以下简称《合同范本》),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一、本《合同范本》属于示范性文本,不具有强制性。编制具体的合同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在具体采购项目中作出调整。
二、在本《合同范本》执行过程中,如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所涉及内容事项作出调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范本》执行期限从2020年5月 日起。有效期2年。
四、本《合同范本》在遂宁市财政局官网服务栏下载中心进行公告。
附件:1. 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货物类样例)
2. 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服务类样例)
3. 政府采购格式合同范本(工程类样例)
遂宁市财政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