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市县党政和省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办法(试行)》《四川省县(市、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激励办法》《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等相关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评定结果,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1660万元。本次下达的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先进乡镇、乡村振兴示范村、星级园区奖补等工作。请各地加快预算执行,及时拨付资金,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做好区域绩效目标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监督举报电话:2314621 ;联系人:蒋伟; 联系电话:18909064566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