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将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市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扶贫攻坚中的作用、加快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度,根据年初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下达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市级补助资金363.91万元(详见附表)。
资金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中: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含特教班)。
附件: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市级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