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要点》的通知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财政支农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财政部门,市级农口有关部门:

现将《2025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落实政策、细化举措,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支农工作。

                                       

 

遂宁市财政局

2025611

 

2025年全市财政支农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蓄势奋发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支农工作意义重大。全市财政农业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方位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化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夯实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强化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作出更多财政贡献。

一、夯实财政投入保障,着力构建多元筹资体系

(一)坚持优先发展,保持财政稳定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并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严格落实市县支出责任,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力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超过57亿元。落实“项目、资金、政策、试点”四争取工作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奋力完成5%的涉农资金争取增量。管好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用于农业农村方面资金。严格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和省级统筹政策,确保全市年度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超过10%50%

(二)强化财金互动,突出财政引导作用。继续兑现综合补助,支持市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增量降费。市级财政安排800万元,继续实施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贷款贴息,重点向粮油生产、畜牧业等进行倾斜。优化完善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金机制,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成风险补偿金年度绩效评价。落实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专项贷款贴息,鼓励撬动更多金融和国企、民企等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三)加大资源统筹,做好涉农资金整合。严格落实《进一步实施涉农资金整合保障重点项目投入的五条措施》文件要求,坚持以县级主体、规划引领,突出预算编制、优势产业,以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为平台,建立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协调互补、使用高效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进一步集中财力、整合资源、纵横联动、精准对接,推动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年度专项筹资方案落地见效。

二、明晰财政支持重点,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一)支持提升种粮抓粮积极性。支持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快“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不折不扣的落实中、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扩种油菜补助等政策性惠农补贴,对撂荒地复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种粮标兵等予以奖补,充分调动农民主体种粮、党委政府抓粮工作积极性。

(二)支持良田粮地加快建设。支持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示范市建设,市级财政安排800万元,对2025年新建(改造)任务和支持建立健全后期管护机制适当配套补助,指导县区加强债券项目尤其是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包装、储备和争取,用好金融性政策工具,确保实际投入达到亩均3000元以上水平,顺利完成全年投资任务。安排300万元,支持田间小水渠和提灌站建设,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大力实施人工抗旱增雨作业,减轻干旱对农作物的影响,保障粮食安全。

(三)支持科技支撑不断强化。落实中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加力实施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实施农机研发制造应用推广一体化试点,补齐丘陵山区适用小型农机短板,整区域推进“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完成全年改造任务。市级财政安排300万元,支持建设21个区域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国省级示范服务中心。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支持建设农业种业园区,支持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支持现代产业有序发展。扎实做好乡村“土特产”文章,支持实“天府粮仓·园区建设”提质增效行动,力争评定(升级)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和水产发展提质增效项目竞争立项。积极争取省级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项目,支持遂宁企业扩能增产、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和品牌推广。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保障肉蛋奶水产品等有效供应,推进白羽鸡、食用菌全产业链提升。开展省级生猪牛羊出栏激励补助和市级畜禽生产激励补助,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确保生猪出栏在357万头以上。安排500万元,支持加快构建3+3+3”特色优势农产品体系,支持重点抓好大米、白芷、白萝卜、桃子、红薯等“遂宁鲜”拳头产品,努力争创一批“川字号”“国字号”知名品牌。

(五)支持农业防灾减灾有力提升。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中小河流治理,落实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开展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重点山坪塘整治等。力争完成11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提升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督促县区规范管理使用中省移民后扶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资金安全充足,加快推动中省解决移民安置突出问题试点项目。加快实施水土流失重点治理,用活用好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有力推进蟠龙河幸福河湖项目建设,促进人水和谐共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用水保障水平。推进乡村水务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集中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全力推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成X波段天气雷达并投入使用,配套建设农田小气候监测站10套,进一步优化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

三、坚持巩固脱贫成果,守牢防止返贫底线任务

(一)稳定财政投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市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总体稳定,并不低于上一年度,加大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争取力度,督促县区财政履行投入支出责任,共同强化巩固衔接投入保障,提升预算执行速率和效率。保持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

(二)强化项目管理。研究制定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全流程管理措施,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厘清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闭环。聚焦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管护等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程序,建立全流程全覆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项目实施效益和资金使用绩效。继续支持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督促县区做好易地搬迁长期低息贷款还款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加强衔接资金日常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监测,定期调度支出进度,并将每月省厅通报的衔接资金预警信息和资金支出进度情况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挂钩。加强风险排查和纠偏力度,用好审计、财会监督、绩效评价等各类监督检查成果,督促各地规范管理使用衔接资金,压紧压实县区使用管理主体责任。配合做好中省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考核。梳理过渡期内财政衔接资金投向分布、用途结构、使用方式等,综合评估现有情况,结合中省政策变化,及时调整优化衔接资金政策。

(四)促进群众增收。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梳理促进脱贫群众增收财政政策,优化存量、做优增量,发挥叠加效应。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发力,分类逐项优化措施,通过合理开发更多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优先吸纳当地脱贫群众参与务工、落实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等,建立和完善促进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

四、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建设两宜五好和美乡村

(一)支持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对标全市2025107个拟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任务,督促县区严格落实好《四川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完成筹资任务。指导县区合理合规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整合相关支农资金,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微改造、精提升”等重点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有序有效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二)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扶持政策,指导县区提升项目规划和实施水平,落实配套资金。优先将符合条件的拟创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纳入2025年扶持村支持范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农带农机制研究,鼓励突破简单收益分配方式,探索多形式、多层次的产业发展带动、就地就业带动、社会化服务带动等新型机制。

(三)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奖补资金,市级财政适当提高奖补标准,健全自下而上、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支持建设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村内公益项目,提高乡村善治水平,落实省级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储备、申报、实施、验收等内容,优化建设管理机制,提升项目管理质效。全力争取做好国家、省级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项目,指导船山区完成省级田园综合体试点终期绩效评价。船山区、射洪市、大英县积极挖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综合改革先进经验。探索市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四)支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大力发挥乡村水务建设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债券资金、金融资本、社会投资等,持续推进乡村水务县建设。推动县域城乡供水一体化。将巩固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成果作为衔接资金的支持重点带动农村供水提质增效。持续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河湖生态治理,支持编制市级河湖一河一策,开展蟠龙河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河湖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

五、深化预算绩效改革,提高支农工作效能

(一)夯实支农管理基础。推进零基预算改革,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做好对口联系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批复、执行管理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优化市级支农资金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及时动态修订完善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中省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用活用好上级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做好财政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探索重大支农项目资金跟踪监测机制。

(二)强化项目政策储备。深入分析行业前景,加强形势研判,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调查研究,前瞻谋划、预期引导,谋划储备一批短期与中长期兼顾、逆周期与跨周期结合的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财政支持政策,推动项目由“被动储备”向“主动谋划”转变。对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政策,有序开展项目储备,扎实推进前期规划、可研设计等工作,力争争取更多国家、省级项目落地遂宁。

(三)运用全程绩效监管。落实财政绩效监督“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支农资金项目专项督查。充分运用“一卡通”、直达资金管理系统,加强预算执行监控,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系统间支出数据不发生较大偏离。增加绩效型资金安排、减少普惠性安排。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评价结果、地方审计等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零容忍”,确保真金白银用在“刀刃上”。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政治站位,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好《四川省集中整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问题工作方案》《四川省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出台印发《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任务,深挖问题成因,落实整改举措,强化督促落实,推动有关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省级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分解、追踪评价等。加强与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在政策研究、项目督促、资金监管等方面的横向沟通,健全市县财政部门在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纵向联动,合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六)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健全农林水支出常态化监测调度机制。深入推进各级审计检查、绩效评价、财会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全力完成全市乡村振兴相关资金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督促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开展同类问题自查自纠,由推动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