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园区财政局: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遂府办函〔2013〕177号),结合《四川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我局制定了《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16年度)》(以下简称《目录》),经市政府六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各购买主体单位按照《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川财综〔2015〕63号)等文件要求,尽快组织开展相关项目。各县(区)可参照《目录》制定本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
附件:1. 遂宁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2016年度)
2. 川财综〔2015〕63号
3. 遂府办函〔2013〕177号
遂宁市财政局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