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财政局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财政法治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任务部署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组会、局务会集体学法制度,局党组集体学习了宪法、安全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深化财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清理公布财政行政权力事项60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3项,其它行政权力4项。

(三)编制应用“法治账图”。为全面推广应用“全面依法治市‘1+8’示范试点”形成的经验做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账图模式”为牵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我局以“三定方案”为依据,结合职能职责和单位实际,全面梳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单位、部门和岗位三级法治台账;突出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内容、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绘制岗位法治导图60张,把关键内容、操作要求和主要风险点都点明点实,把法律追责情形和违法后果悉数标注,着力形成依法行政的导引图和工作指南。提升了单位守法,有效规范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

(四)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对我局上政府常务会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9件。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8件。对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12次。

(五)继续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省市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安排部署,今年,我局继续组织从事公务的人员参加了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的学习。

(六)做好“一目录、五清单”编制工作。按照要求,对照行权清单检查事项,编制了我局分类检查事项目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

(七)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今年是全国“八五”法制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年,我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力度继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八)积极配合做好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工作。市场监管总局上半年对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市财政局作为重点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了安排布置,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报送了我局近五年来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和2022年我局发文目录,以备抽查。

(九)做好财政法规相关调研工作。一是开展《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立法调研。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对财会监督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结合财政监督实际,我局对贯彻落实《条例》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及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修订建议方面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及时向省厅报送相关情况。二是开展财政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调研。为科学合理制定财政行政处罚“一目录、五清单”,我局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对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通过梳理汇总,全市财政系统2020-2022年共计作出行政处罚21件,2020年2件,2021年12件,2022年7件。均是政府采购领域作出的行政处罚。针对作出的处罚决定,结合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进行了分析三是开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情况调研及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全面了解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情况,为事业单位更好执行财务制度提供规范指引,我局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围绕《评估问卷问题清单》开展了评估问卷,并及时将结果进行了上报。四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调研。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切实履职尽责、密切协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或线索时,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沟通联系,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执法协作更为高效。经清理汇总,2020年至今我局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涉及犯罪的案件或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在财政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养成,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巩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观念,不断提升财政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功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