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财采〔2021〕90号
遂宁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文件编制和专家评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遂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将负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我局将适时调整。
附件:遂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遂宁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