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财政局
来信时间
2022-08-22
来信标题
关于河东财政派发举报奖励资金拖延问题
来信内容
2021年本人到河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三起违法行为,后河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作出行政处罚本人举报时间发生在2021年依据当时的法律《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第九条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 一级: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线索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第十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按照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奖励等级等因素综合计算奖励金额,每起案件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一般按涉案货值金额或者罚没款金额的4%—6%(含)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2000元的,给予2000元奖励。按照当时案件罚没金额后本人分别申请200元200元2000元奖励,本人2022年5月31接到电话把银行卡资料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至今还没有处理,河东管委会催促财务部门催办处理。 从举报到处理已经1年,从申请奖励到现在快4个月,给到回复是一共1400元奖励一直在财政审核,其他各区的财政资金审核非常迅速,河东财政完全没按要求进行派发请市财政局核查。
办理情况
  • 来信人,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交市河东新区财政金融国资局核实办理。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遂宁市财政局   2022-08-24